文件汇编

全国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教学基本要求

为了规范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MSW)教育,保证社会工作硕士培养质量,根据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结合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特点,提出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教学基本要求,作为今后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教学合格评估的参考指标。

一、师资要求

1、有一支学科结构合理、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社会工作专业教师队伍,其中具有社会工作专业训练背景的教授和博士学位获得者须达到50%以上。

2、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必修课每门课必须配备2名以上专任授课教师,具有社会工作实践经验或督导经验者的比例不低于50%。

3、有一定数量的来自实际部门的资深社会工作者作兼职教师。

4、有多名专业教师与社会服务部门或机构专业人员组成的督导队伍。

5、MSW专业课程教师每人每年至少参加1次进修、培训、学术研讨或校际课程研讨活动。

二、教学设施要求

1、专用教室

应有供MSW教学使用的专用教室。

2、实验室

建有不少于150平方米的社会工作实验室。

3、实习基地

有固定的、足够的社会工作实习基地。

4、图书资料

有足够数量的MSW专业图书资料可供MSW学生使用。

5、网络和计算机

为所有MSW学生提供使用校园网及计算机的条件。

6、以上诸项要求如与其他学生共享,应保证MSW的使用时间。

7、多媒体教学条件

50%以上的MSW专业课程有多媒体教学课件,并使用多媒体教学设施进行教学。

三、教学组织与管理要求

1、教学管理机构与人员

成立专门的MSW教学管理机构(如MSW教育中心等),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配备专职的MSW教学秘书,负责MSW学生的日常管理与服务。

2、教学服务

为MSW教师的教学实践和科研活动提供必要的财力支持,用于专业实习机构的部分收费,学校教师指导实习的交通、误餐补助,计算机使用,教学软件、图书资料购买及复印等方面的开支。

3、教学管理制度及文件管理

建立比较完善的MSW教学管理制度(任课教师责任、学生考勤、考试、论文选题与指导、论文答辩、教学质量评估等方面的制度);学籍档案管理严格和规范,教学大纲、MSW学生的考勤表、成绩登记表、学籍总表、课程期末考卷和答卷、教学评价表等教学文件保存完好,管理有序。

四、教学过程与效果要求

1、教学大纲(课程介绍)

MSW专业课程应编写教学大纲或课程介绍,内容包括教学内容、教学要求、教学进度安排、教学参考文献,大纲应及时发给学生。

2、专题讲座

每年为MSW学生开设各种专题讲座、报告不少于3次。

3、专业实习

应为学生提供足够的、多类型专业实习场所,应设置专职实习督导岗位,配备专职实习教师,实习机构要有相应的、有专业训练的督导老师,以满足教学要求。对参与专业实习督导的教师的工作量应根据该专业特点合理计算。要有完整的实习教学规范。

4、办学特色

各试点院校应充分发挥自身的学科优势,办出特色,不断创新。

五、学位论文要求

1、论文选题

学位论文可以采用以下形式(学生任选一种):(1)项目设计与评估。学生在导师的指导下选择一个具体的社会服务与管理项目进行从设计到执行和评估结果的服务实验,写出完整的项目设计与评估报告;(2)实务研究。学生在导师的指导下就社会工作实务的方法、某个实务领域的知识开展研究,在实际服务提供中验证和发展社会工作实务的方法和知识;(3)政策研究。学生在导师的指导下撰写社会政策方面的研究论文。

学位论文写作时间一般不少于一个学期,字数不少于2万字。

2、论文导师

MSW论文指导采取导师组制,由专职教师与资深专家共同组成导师组。

3、论文质量保证

学位论文应有选题报告,提交的论文要经过评审。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必须有一位具有丰富的社会工作实践经验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